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
《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禁放規定》)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按照《禁放規定》的要求“濟南繞城高速公路環線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;本市公務員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反的,依法予以處罰,同時報紀檢監察機關處理;該違法行為將納入所屬文明單位動態管理范疇”。2018年春節即將來臨,為進一步推動“禁放”工作,作為國有企業和省級文明單位的員工,我們應當模范遵守、積極宣傳《禁放規定》,身體力行、倡樹新風,移風易俗、文明過節,拒絕燃放煙花爆竹。我們倡議:
一、遵規守法,從自身做起。嚴格遵守《禁放規定》,不違規購買、燃放煙花爆竹,不違規運輸、儲存煙花爆竹。積極愛護環境,維護秩序,爭做文明市民、守法公民,以實際行動展示良好素質和良好形象。
二、倡導新風,從現在做起。進入新時代、崇尚新風尚,堅持“厲行節約,告別陋習”,以電子爆竹、喜慶音樂、懸掛燈籠等安全、環保的方式,取代傳統的燃放煙花爆竹,喜迎佳節,營造文明、守法、低碳、綠色、環保的生活新風尚。
三、宣傳勸導,從身邊做起。積極宣傳和倡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理念,勸導家人、鄰里、親友響應倡議,不銷售、不購買、不儲存、不燃放煙花爆竹,堅決抵制違法違規行為。
我們要積極響應市委、市政府的號召,率先垂范,樹立新風尚,自覺帶頭不燃放煙花爆竹,并引導帶動周邊群眾積極響應倡議,保衛“泉城藍”,過一個歡樂、祥和、低碳、環保的春節。
(三箭集團)